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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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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现委托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劳务派遣书记员:2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以后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法律相关专业或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熟悉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技术;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其它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6.父母、配偶在钢城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钢城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钢城法院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3.报名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西首(钢城区永兴路52号)。

(三)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

(7)其它专长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打印件1份(若有可提供);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即被取消资格。

(五)招考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速录技能测试。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看打字数得分占30%,看打正确率得分占30%,听打正确率得分占40%。速录技能测试标准:看打时间为10分钟,看打速度为8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达到90%以上;听打录音语速为100字/分钟,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面试。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确定6人参加面试,满分100分。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有效成绩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2名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若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使用及考核由用工单位负责。

2.每月工资26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每年发放取暖费1700元;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3.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应聘后在岗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聘,续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其他事项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咨询电话:钢城区人民法院 0531-76881992

钢城区天瑞公司 0531-75873007

附件1: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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